平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深入開展小微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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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委〔2019〕13號 簽發人:林海涵
平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深入開展 小微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 為深刻吸取寧海縣“9·29”重大火災事故,認真貫徹落2019年10月25日全省小微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推進會會議精神,根據《溫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深入開展小微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的通知》(溫安委〔2019〕39號)文件要求,經縣政府同意,決定在全縣開展小微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整治目的。小微企業是我縣制造業發展的主體力量和創業創新的活躍力量,對經濟發展做出重要貢獻,但小微企業普遍存在安全管理投入不足、從業人員安全培訓不夠、隱患治理不到位等問題,導致事故頻發。為減少事故存量、遏制事故增量,通過組織開展小微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集中整治一批事故隱患,整頓一批嚴重違規違章企業,關閉取締一批非法違法小微企業,嚴厲懲處一批非法違法責任人,從而有效防范有較大社會影響事故,堅決遏制各類重特大事故,提升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水平。 二、整治重點。各鄉鎮、各部門要著重針對全縣小微工業企業進行一次全面安全生產排查整治,重點突出事故多發領域、安全隱患相對集中部位、高危行業風險集聚區,尤其要抓好?;肥褂?、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等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隱患整治,同時,對高空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等占比較高事故類型,開展有針對性的治理。通過一段時間的集中整治,有力提升小微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實現長效管理。 (一)加強?;肥褂冒踩?。各部門要重心下沉,在前階段排摸基礎上,進一步指導鄉鎮及濱海新區等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開展深入排摸,并全面督促?;肥褂玫ノ?,尤其是使用香精、稀釋劑、甲醇、酒精、煤油等?;返男∥⑵笠?,將材料理化性質、存放數量等基本情況準確錄入“全省?;釩踩縵輾攬卮笫萜教ā?,每兩個月巡查一遍、更新一次。要按照“一企一冊”方式,建立隱患清單,從嚴落實?;肥褂玫ノ灰寂挪檎巍笆鲆宦傘貝朧?,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明確整改期限;對停產整改企業,實施跟蹤,逐一銷號,確保整改到位。要結合?;反蚍侵撾ァ傲兩P卸?,深挖線索與精準排查同向發力,對屢教不改、整治不合格的單位,一律立案查處,確保有效閉環管理。 (二)加強消防安全整治。突出抓好服裝、制鞋、家具、電鍍、印刷、包裝、工藝品、泡沫加工等消防安全問題突出的小微企業消防安全整治,重點檢查企業生產廠房安全疏散通道、建筑布局及防火分隔、消防設施器材、用電安全設施、消防安全責任等方面的問題、隱患,并全部建檔備查。各鄉鎮、各部門要根據消防救援部門制定的統一標準,通過媒體發布、以會代訓等形式,督促小微企業開展隱患自查;要以鄉鎮為單位,開展拉網排摸,及時掌握消防安全狀況;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全面排摸本行業領域所屬的小微企業,在縣級相關部門建立清單,依法集中整治。2019年11月10日前,各鄉鎮要完成基層站所人員、網格員、行業部門人員和小微企業負責人、員工分級分類消防安全培訓;2019年11月底前,督促小微企業完成隱患自查;2020年5月底前,對本地區小微企業消防安全綜合整治進行綜合檢查驗收。 (三)加強電氣安全整治。針對小微企業普遍存在的電氣線路敷設不規范、用電負荷超額、未設短路?;ぷ爸?、私拉亂接電線、線路老化等問題,推動落實電氣系統定期維護保養及檢測等措施,并督促企業運用漏保安裝、線路改造、接地改造等措施,提升設備設施安全水平。對于條件成熟的,鼓勵運用智慧用電系統,加強電氣日常管理。要強化安全用電培訓,提升企業員工用電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整治標準。各鄉鎮、各部門嚴格按照《平陽縣小微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綜合整治標準》(附件1)開展整治。 四、任務分工。根據省市的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明確以下各部門的工作職責。 (一)縣經信局:負責組織對小微企業集聚平臺載體運營安全管理及相關安全配套設施的安全專項整治,其中屬地已明確其它相關部門管理的特色小鎮、工業園區、鄉鎮工業功能區和小微企業集聚點等由已明確部門負責落實安全專項整治。 (二)縣公安局:依據《消防法》第五十三條和第六十二條規定,公安派出所可以負責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并對違反有關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的違法行為依法實施治安管理處罰;負責督促協調指導各鄉鎮加強小微企業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對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使用企業違反治安防范管理規定和流向管理規定的行為開展專項整治。 (三)縣住建局:負責牽頭對小微企業廠房倉庫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抽查。 (四)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牽頭對非法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行為查處的安全專項整治。 (五)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牽頭抓好?;肥褂玫ノ話踩忌疃擾挪檎?,督促協調指導各鄉鎮各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安全生產綜合治理。 (六)縣市場監管局:負責牽頭對小微企業非法經營、超核準范圍或方式從事經營活動和特種設備“三非兩超”“一無一違”行為查處的安全專項整治。 (七)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牽頭對城鎮規劃區域內小微企業違法建筑行為查處(拆除處置由屬地鄉鎮牽頭負責)安全專項整治和燃氣專項規劃核建燃氣設施及核發 燃氣經營許可證企業、站點,城鎮燃氣企業開展用戶安全用氣宣傳教育和定期做好燃氣設施安全檢修等安全專項整治。 (八)縣消防救援大隊:依據《消防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對企業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牽頭督促協調指導各級各部門開展小微企業消防安全綜合治理。 五、整治要求。 (一)工作進度安排。各鄉鎮、各部門要采取動態排查、動態整治、動態閉環,并根據不同情況采取相應整治措施,逐步消除事故隱患、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原則上于2019年11月27日前和2020年1月9日前、3月27日前、6月27日前將工作開展情況報縣安委辦(聯系人:潘銀武,聯系電話:63882937,郵箱:[email protected])。一是動員部署階段(2019年11月10日前)。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分析確定綜合整治行動主要內容、重點區域、整治重點和整治計劃,細分責任、明確目標、倒排時間表,在11月10日前制定具體方案并報縣安委辦備案,同時迅速做好動員部署,把各項工作要求傳達到基層和生產經營單位。二是排查摸底階段(2019年12月底前)。各鄉鎮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迅速組織村居(社區)和基層網格對所有生產經營單位開展一次地毯式摸底排查,全面摸清重點整治對象,確保不漏排,并建立整治對象清單。2019年12月底前,完成?;肥褂玫ノ話踩忌疃擾挪?。三是整治提升階段(2020年5月底前)。各鄉鎮、各部門要對排查出的企業隱患進行分類整治,充分運用警示約談、行政處罰掛牌督辦等措施倒逼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確保各類隱患及時整治到位,并在各類事故多發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集中區域的整治上實現重點突破。堅持堵疏結合,做好服務指導工作,積極引導小微企業通過入園、搬遷、改造等途徑實現安全發展、集聚發展,提升整體安全保障水平。四是總結驗收階段(2020年6月底前)。各鄉鎮、各部門要及時總結提煉有效做法與成功經驗,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實行長效管理。縣安委辦將結合安全生產巡查,對各鄉鎮綜合整治情況開展督查;各牽頭部門也要進行專項督查工作。 (二)完善長效機制。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三個必須管”要求,積極探索建立我縣小微企業安全監管有效機制。一是建立風險研判定期研判會商機制。縣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工作要求,針對各條線前階段工作成效,每兩月進行一次綜合整治風險研判會商?;嶸逃上匕參旄涸鶉飼M氛偌?,各相關職能部門整治工作業務處室負責人參加?;嶸棠諶葜饕芯空沃寫嬖詰哪訓?、盲點、落后環節及解決辦法、提出聯合執法、組團服務的計劃和工作安排及成效等。二是探索建立企業風險當日報告和管控承諾機制。在原有重點企業重大隱患報告機制基礎上,探索實行企業風險當日報告和主要負責人管控承諾機制,縣各相關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三是實施聯合執法和組團服務機制。在小微企業整治過程中,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溫州市安全生產聯合執法實施辦法》(溫政辦〔2013〕4號)要求,結合安全生產隱患分類排查檢查情況,對企業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或違反多種行業領域法律、法規的行為,開展聯合執法或組團服務;每次聯合執法或組團服務要根據不同側重點,明確聯合執法協調牽頭機構,成立聯合執法組,制定具體方案,通過勘察現場、調閱資料、明查暗訪等方式,查明安全生產違法違規等行為或事實;一次檢查服務多部門運用,提升工作實效,改進營商環境。四是探索建立信息化監測預警機制。加快城市安全風險地圖試點工作,力爭2020年初步運用,實現跨部門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動態發布監測預警信息,實現精細化監管,避免低水平重復監管,并將之作為城市安全綜合應用平臺的有機組成部分,實現城市風險防控、預測預警、監測監控、救援指揮應急聯動處置。 (三)加強基層安全監管和應急能力建設。各鄉鎮要以此次綜合整治為契機,完善基層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體系。一是進一步健全應急管理機構。嚴格落實《關于調整優化鄉鎮(街道)應急管理機構設置的通知》(溫應急〔2019〕14號)有關要求,經濟較發達、監管任務重的鄉鎮單獨設置應急管理機構;未設立的,要明確承擔職能的部門。針對各鄉鎮安全監管隊伍不足不穩不專問題,進一步強化鄉鎮各類安全監管隊伍和應急管理隊伍的聯勤聯動,立足于查大隱患、防大風險,建立重大風險隱患排查清單,強化區域間的條塊協同,打破部門界限、行業壁壘,提升基層應急專業化水平。二是進一步完善“兩化一網”機制。各鄉鎮要根據實際情況劃分若干安全生產管理“大、中、小”網格責任區,統一編制《網格化安全管理實施方案》《網格化安全管理地圖》,按照“定區域、定人員、定職責”,全面實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每名小網格管理人員所管理的生產性單位不超過50家,小網格人員每人每月對網格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巡查在20家次以上,并要切實實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抄告、監管、整治、督查常態化工作制度,充分發揮基層安全生產監管網格的“雷達”和“探頭”作用,有效將事故隱患消滅于萌芽。要采取實地考評、隨機暗訪、“四不兩直”等辦法,加強網格化管理工作的督查考核,并將安全生產績效評估作為網格經費撥付的重要依據。三是進一步強化社會化服務水平。按照《轉發市安監局關于推進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溫政辦〔2016〕67號)精神,劃分中介服務網格,為每個網格落實對應中介服務機構,有效降低中介機構惡性競爭,并通過進一步完善社會化力量開展企業管理、安全生產互助互查、園區自治管理等措施,推進小微企業安全管理內生機制的完善。針對中小微企業管理能力弱和部分高危行業領域風險大、專業性強等特點,由政府以公開招標、合同約定等形式,委托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為政府部門開展日常檢查、專項整治、風險評估等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將同一區域的企業或某一產業的企業,組成若干安全生產管理單元或協作組,利用各企業技術和管理的集聚優勢,定期組織開展交流、研討以及企業自查、組內互查、組間互查等活動,實現行業企業間安全資源共享與互補;鼓勵保險機構參與管理,充分發揮保險機構在安全生產中的經濟補償和風險管理能力;加強對企業安管員和基層網格員的崗前培訓和業務知識更新培訓,確保相關人員能發現和處理一般性的安全生產問題。
附件:1.平陽縣小微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綜合整治標準 2.平陽縣小微企業消防安全整治檢查記錄表(鄉鎮使用)
平陽縣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9年11月4日
平陽縣小微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綜合整治 標準
一、存在以下情況的一律依法予以關閉取締 1.各類非法生產、經營、儲存和建設活動; 2.設置在違法建筑內的,或設置在加層違法建筑底下的; 3.設置在危房內或設置在與危房安全距離不足的場所內的; 4.設置在不符合生產(消防)安全條件規定且無法整治的場所內的; 5.粉塵涉爆作業場所設置在非框架結構的多層建筑物內的; 6.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含民房)內的,或服裝、制鞋等其它可燃物品加工勞動密集型場所設置在民房內的; 7.擅自改變廠房建筑功能用途(生產使用性質)或不同生產經營單位混租混用形成“三合一”“多合一”的; 8.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經整改仍達不到安全要求的; 9.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或高危安全風險,無法整改消除或有效防控的。 二、存在以下情況的一律依法予以停產整改 1.生產、儲存、經營非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在同一建筑(含民房)內,未采用磚墻、水泥樓板及防火門等措施防火分隔到位的; 2.生產加工場所內設置員工宿舍,住宿部分與生產加工場所之間未采取磚墻、水泥樓板及防火門等措施防火分隔的,或未分別設置獨立疏散逃生通道的; 3.各類防火分隔不到位、不規范的,或合用場所以及生產作業場所消防通道、疏散逃生通道、安全出口等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且不能當場整改的; 4.相鄰生產經營單位或生產作業場所之間存在重大安全矛盾沖突或高危安全風險疊加集聚且明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5.易燃易爆場所未按標準設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電氣不防爆或設備設施未按要求進行靜電接地的; 6.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或安全設備設施未取得合格檢測手續或未定期檢測的; 7.經判定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必須停產整頓的; 8.對存在事故隱患拒不整改、不按期完成整改或反復反彈的; 9.存在其他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行為的。 三、存在以下情況的一律依法責令限期整改 1.電氣線路未采用阻燃套管的,電源或分路未安裝空氣開關或漏電?;て韉?; 2.使用帶金屬外殼的設備或移動電動工具存在漏電風險未采取有效接地?;ず吐┑綾;ご朧┑?; 3.生產加工與儲存場所未按規定配備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設施、器材設施不完好或數量不足的; 4.未設置符合標準要求的?;反⒋娉〉鼗蛭;煩看娣?、禁忌物質混放混存的; 5.易燃易爆?;肥褂沒方誆捎貌灰椎汲駁緄乃芰瞎艿?、塑料容器等設施的; 6.生產加工場所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含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未經培訓考核合格,未取得安全生產相關證書,或未按規定組織從業人員開展安全生產培訓或未作培訓記錄的; 7.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落實,未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執行的,或未定期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 8.未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開展演練的; 9.存在其它一般違反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行為或事故隱患的。 四、存在以下情況的一律依法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1.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動火作業或指使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的; 2.擅自拆封、使用被查封的生產經營場所的; 3.違反停產整改指令擅自恢復(組織)危險物品生產的。
附件2
平陽縣小微企業消防安全整治檢查記錄表(鄉鎮使用) 單位名稱: 地址: 行業類別: 法定代表人: 電話: 消防安全管理人: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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