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城鄉規劃管理職責劃轉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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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共溫州市委辦公室、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平陽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溫委辦發〔2018〕100號)和中共平陽縣委辦公室、平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平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辦字〔2019〕53號)要求,將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整合至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凡涉及我縣城鄉規劃管理職責相關事項直接向縣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申請辦理,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再受理、辦理。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科技設計科(原技術科)已經受理的事項,繼續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科技設計科(原技術科)辦理。
特此公告。
平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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